教师在家开起暑托班 6月23日,暑假还未正式开始,5个七八岁的孩子却在老师家里迎来了他们的“全托暑假生活”。 当天下午3时,记者以家长身份敲开了崮山路上一位老师的家门。紧靠门口的餐厅里,5个孩子正趴在铺着桌布的餐桌上写大字。“我们这里以练习书法为主,也兼顾学业指导,中间会穿插外出活动和体育锻炼。”一位姓马的老师介绍,他们的收费标准是每天100元,已经有不少学生报名了。 这个教学点是记者在网上查到的,而此类的“私人暑托班”目前还有不少,一位安姓在职老师在电话中表示,他于2006年和另一位老师创办了“十人小教辅导中心”,广受学生和家长好评,今年暑假开设了全托班、日托班,报名情况良好,而其全托班的收费标准达到了每天200元。
收费高家长在所不惜 “收费确实有点高,但在能力所及范围内,我还是愿意把孩子送到老师家中。”王先生是一家服装加工企业的老板,近年来一直苦恼于女儿的“没人管”。“一到寒暑假我就头疼,自己的工作很忙,母亲又太纵容孙女,整天吃零食、看电视。”王先生说,去年,他请了家教老师,上门为女儿辅导功课,不过上课时间毕竟有限,不解决根本问题,“如果办暑托班的老师确实好,我愿意送女儿去试一试。” 家住长岛路的周女士这些天也正为儿子的暑假生活苦恼。“儿子才二年级,像猴子一样顽皮,父母上了年纪,根本管不了。”周女士说,这几天她去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研究了好长时间,可要么是短期的夏令营,要么是半天制的辅导班,都不是很合适。“朋友说,现在不少老师办起了私人暑托班,上、下课的时间比较有弹性,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把孩子送过去。”
安全责任有待规范 一个没人带,一个乐意带,私人暑托班正好满足家长需要,但深究起来却会发现存在不少问题。记者了解到,此类“私人暑托班”没有办学主体,未向有关部门登记,收费后也不提供发票,一旦出现安全问题,责任很难界定。在本文开头提到的那家全托班的“招生通知”中,有这么一句话:老师不承担学生在不可控事件和意外性的事件中造成的安全责任。可是,上海诚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明志表示,此类“通知”并不具法律效力,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教师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,“只是学生都是未成年人,如果真的发生此类事件,家长的举证将非常困难。”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研部主任唐水明则明确表示不支持教师办“私人暑托班”。他认为,虽然这只是家教的另一种表现形式,但明显是不合法的,这里牵涉的不仅是偷税漏税的问题,还有教师的责任问题。可是,唐水明也提出,目前市场有这个需求,在社会托管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,不妨建议有关部门设计一个登记备案制度,明确教师的责任、义务,规范其收费行为,让其规范起来。 |